政府的手,應該介入商業活動中的程度?

維詮管理系列文章-2011年11月

境外公司是空殼公司。境外公司是皮包公司。境外公司是虛的。

政府的手,應該介入商業活動中的程度?我舉一個小例子:坊間常說境外公司是「空的」因為資本額不到位也可以設立;以下摘錄自政府 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官網。

(一) 開辦企業國際改革趨勢
應用現代網路便利工具開辦企業(Starting a business),為電子化政府之國際趨勢潮流。依聯合國組織世界銀行(World Bank)2010年調查全球183個經濟體中,有:105個經濟體進行線上申辦、80個經濟體開企業無最低資本額要求、72個經濟體建置整合所有開辦企業之一站式線上(One-Stop Shop Online)申請作業網站。

試問?甲乙丙三人有意成立一家〝誠信股份有限公司〞施展抱負,政府應不應該規定三人最少應該投入多少錢?才能成立這家公司?公司的資本是政府需介入的事?還是有意與誠信公司往來的其他公司必須注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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