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規、稅務
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頒佈延續三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資料更新時間:2022/01/03

1、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趕在2021年底頒佈延續三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其中全年一次性獎金(年終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及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兩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上三項均維持現行作法。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外籍個人津補貼等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3號 成文日期:2021-12-31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延續實施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的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優惠政策、中央企業負責人任期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1年12月31日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 成文日期:2021-12-31

為扎實做好“六保”工作,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延續實施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規定的免於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1年12月31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做好2022年春運疫情防控工作、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確定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和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的措施

2021-12-29 20:38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做好2022年春運疫情防控工作;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確定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和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的措施。

會議指出,當前全球疫情形勢仍然嚴峻複雜,我國部分地區疫情點狀暴發。2022年春運從1月中旬開始到2月下旬結束,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加強科學精准防控,針對春運期間人員流動密集情況,完善和抓實春運疫情防控。一是落實地方主體責任,根據疫情風險情況引導科學有序出行,防止一刀切。引導企業、高校錯峰避峰安排放假和人員返崗返校,適時組織“點對點”運輸。實施旅遊景區限量預約、錯峰接待。二是加強候車候機等場所消毒,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戴口罩等要求,採取線上售票、增加安檢通道等方式避免人員聚集。加強農村地區交通運輸疫情防控。三是加強春運期間重點物資運輸保障,保障民生物資供應,完善應對惡劣天氣等預案。四是確保春運安全,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為持續減輕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換算稅率單獨計稅的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二是繼續對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的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上述三項政策,預計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促進社會公平很重要的是保障教育公平。為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在鄉村任教,提升教育品質,會議決定,一是強化鄉村教師待遇保障。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規定。提高教齡津貼標準,績效工資核定向鄉村小規模學校、艱苦邊遠地區學校等傾斜。二是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艱苦邊遠地區改善鄉村教師周轉宿舍,推動地方為鄉村教師提供穩定性住房。三是加強對鄉村教師的培訓,促進培訓與學歷教育相銜接,支持鄉村教師便捷提升學歷。繼續實施“優師計畫”,每年為脫貧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定向培養萬名本科師範生。放寬鄉村教師職稱評審學歷要求,提高教學實績權重。四是引導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輪崗流動。營造尊師重教社會氛圍。五是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公辦學校為主,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嚴禁收取借讀費、贊助費。創造條件,為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提供更多機會。高校招生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和農村地區傾斜力度。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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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