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境外公司
塞席爾公司是否符合虛擬資產供應商之調查
資料更新時間:2021/01/11
  1. 塞席爾金融服務局(FSA)於2020年12月31日發布新的通知,要求所有註冊登記之塞席爾境外公司(IBC)如有從事符合〝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定義之業務,請於2021年1月13日前填寫完成附檔問卷發送回維詮以利後續申報作業。
  2. 、依據國際反洗錢組織(AML / FATF)對〝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 VA〞之定義:〝Virtual asset〞as a digital representation of value that can be digitally traded or transferred and can be used for payment or investment purposes. Virtual assets do not include digital representations of fiat currencies, securities, and other financial assets that are already covered elsewhere in the FATF Recommendations.〞
    以數位方式來定義資產價值,可供用來支付或投資且此處之虛擬資產並不包括已經由FATF所定義中已經涵蓋之法定貨幣、證券和其它以數位表示之金融資產。
  3. 若您所擁有的塞席爾公司在對自然人或法人提供上述虛擬資產服務(*譬如數位貨幣的交易所或提供兌換、支付服務),您的塞席爾公司即符合〝虛擬資產供應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VASP〞請依時限內完成問卷。若您的塞席爾公司並未從事上述業務,則您無須做任何申報
  4. 以下為註冊代理人Vistra 發送的通知:

主題:塞席爾–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問卷

尊敬的客戶:

塞席爾金融服務局(FSA)現已要求所有符合“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定義的塞席爾國際商業公司(IBC)填妥相關問卷。

什麼是“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

根據塞席爾金融服務局金融行動工作組的建議, “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的定義為:

- 任何不被金融行動工作組建議涵蓋的自然或法定人士;及

- 任何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活動的企業:

1)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兌換

2)一種或多種形式的虛擬資產兌換

3)虛擬資產轉移

4)虛擬資產的保管或管理,及有助管理虛擬資產的工具;以及

5)參與並提供有關虛擬資產金融服務的發行及/或銷售

我的下一步是什麼?

如您的國際商業公司符合以上所述的定義,請填妥此問卷(點擊此處下載文檔)並發送至您的客戶經理。

塞席爾金融服務局於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佈此問卷,並闡明提交截止日期為 2021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

因此,請於 2021 年 1 月 14 日(星期四)或之前把填妥的問卷發送給我們。

然而,如以上定義不適用於您的國際商業公司,您將不需要做出任何行動。

如您對此通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您的客戶經理。

誠摯問候,瑞致達團隊

附件下載VASP INDUSTRY SURVEY 2020-1.pdf

11 01 2021